那日,和友人塔妮芙小姐在臉蘇上討論關於「寫作」這件事情,簡單或者不簡單?塔妮芙因為正面臨著自我存在與寫作必要性、以及低潮期,導致什麼都寫不出來的窘境,所以塔妮芙問我:「該怎麼辦才好?」

的確,沒有靈感或者是寫什麼都不順遂的時候常常有,我時常為了一句台詞呆呆的望著天花板一到兩個小時,或者是花了一整個禮拜想某一個配角的塑造,我時常在自己體內和自己吵架,踏馬的我為什麼要做這麼吃力不討好的事?

於是我回答塔妮芙:「寫作是件太簡單的事,只要有一枝筆,即使是衛生紙也能寫作。」但我沒有說完的後話是:「所以很多資方都以為這太簡單,以為我們有三頭六臂,一個晚上可以寫十萬字,但是林老師的資方都不知道,為了某句話或者某個角色老娘早就死了五百萬個腦細胞,但是薪資卻連拿來買補藥都不夠!」

高中的時候,我時常幻想自己成為小說家,然後只靠版稅收入就可以活的很好,但這一切都發生在「紅了」之後,有了「商業價值」後才有「藝術價值」,電影輔導金申請企劃書的行銷企劃案都被擺在劇本前頭,這是當然,電影或者書籍,如果沒有看它或者讀它的人又怎麼會有價值,又不是耗費心力搞了給鬼看的(雖然我曾經這麼固執的想過),但是我實在才疏學淺,對於這脣齒相依的問題實在沒有答案,暫時想不明白,所以只能祈禱也許有人懂我所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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