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遍讀《燕子》跟第一遍有非常多不同的感觸,不只是因為我越來越了解所謂的Saint-John Perse之類云云,而是卓教授所謂的藝術堅持,她所堅持的是一種純粹美,卻又強調缺陷,在缺陷之中美才會產生,卓教授和Tyra Bank相同,都信仰著一種ugly beauty,這說法聽來自相矛盾,卻又切合的恰到好處,為什麼美?主觀的比較之下,主觀認為的美自然就留在心裡面了,其實也沒什麼值得長篇大論的大道理,所謂藝術就是創作者對這世界的觀感,藝術創作者從這世界得到的遠比給予世界的要多得多,可偏偏我這種假藝術人格卻又以為那些創作者所創作出來的東西的確給予了我些「什麼」,思來想去,都沒個結果,最終也只是拋下句Whatever?作為不負責任胡思亂想的句點。

這小說讓我看見朱少麟對藝術的觀感,但是總有一種強說論調的感覺,我相信所謂藝術是沒有框架的,地上的狗屎交叉成一種美麗的弧度,那也能說是種藝術,是的,沒錯,那也可以是種藝術,只是我仍舊不願意踩到。

撇開藝術這中心主旨,《燕子》的女主角慕芳,我覺得到是寫出了朱少麟心中的那個自己,她孤獨、她不管世事、她粉飾太平…人生、世界有很多時候不能太過份的做自己,有時候必須去迎合,我想,慕芳的孤獨大約來自於朱少麟生活中迎合的反面,我猜,就像我寫過的某篇短文─黑暗面,每個人都需要有個黑暗面去痛恨每件事情,沒有痛恨,哪來的愛。

整體而言,我個人偏愛《傷心咖啡店之歌》,但是《燕子》少了比較多關乎思想流派上的書寫,讀起來輕鬆許多,兩本都是很不錯的書,尤其朱少麟在文字書寫字裡行間的筆觸還是那麼細膩,《燕子》裡的描述與譬喻比起《傷心咖啡店之歌》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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